甬城应急21|“安全生产月”里话安全
新闻综合广播      2022-06-01 15:13 26432

说起6月,在甬城,您会联想到什么?是闷热潮湿的梅雨季?还是青春励志的毕业季?如果我说6月还是一个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特殊月份,您可能多少会有些疑惑。其实,今年6月还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

安全是生命之本、幸福之源。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今天是我们“安全生产月”的第一天。本期节目我们邀请到了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沈㑇、政策法规处三级主任科员柴尔鹏,宁波都市报系时政记者马涛、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成员赵永信,接下来我们就在这个“安全生产月”里和大家一起来聊聊“安全”这个话题。

01
嘉宾有约

【主持人】沈主任,据我了解,您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已近20年,期间也一直参与、策划、组织、开展我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您能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安全生产月”的由来吗?

【沈㑇】好的,主持人。早在1980年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首次在全国开展了“安全月”活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为“全国安全月”,体现了当时那个时代背景下,党和国家对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关怀。1985年开始,“全国安全月”活动暂停了几年。从1991年至2001年,我国又组织开展了11年的“安全生产周”活动。从2002年开始,国务院确定每年6月份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将“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延伸。至此,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一直延续至今。可以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宣传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主持人】那今年我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哪些特色亮点?广大市民朋友如何参与其中呢?

【沈㑇】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共同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今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的同时,也将结合“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并推出党政“一把手”谈安全发展、企业第一责任人话安全责任、一线员工比安全技能、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精品安全公益课程大放送、安全小课堂齐分享等专题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我为安全代言”等线上系列接力互动活动。市安委办、市减灾办还将面向全社会对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展开征集评比展播。关于具体活动安排和进展,也欢迎大家多多关注甬派新闻客户端的“学习强安”专栏、“宁波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官方平台。同时,我们的12350举报投诉热线也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主持人】看来,整个6月里,在甬城,我们将感受到浓浓的“安全味儿”,也欢迎大家通过以上介绍的多种方式,亲身参与其中。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接下来,我们请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柴尔鹏老师介绍下安法在“责任人”方面的亮点和规定。

【柴尔鹏】主持人好!FM92的听众朋友们,大家中午好!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安全生产法》是其中一次较大的修改,安全生产法,顾名思义,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推动生产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它的实施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这部法的亮点,很多官方渠道都已作了解读说明,时间关系,我也不一一展开了。结合今年活动主题里还有一个关键词——责任人,我想借此机会,和大家再分享一下这部法的两方面亮点。
第一就是“管的责任人”,新《安全生产法》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也就是“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为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首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所以新安法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也规定具体责任,如果没有履行会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长期以来企业看重生产效益,忽视了安全带来的潜在效益,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人财两空,影响到地区安全发展和人民福祉。所以这次“安全生产月”以“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我个人觉得很有必要,希望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们都能对照《安全生产法》把该履行的职责履行到位,为我们社会的和谐稳定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主持人】谢谢柴老师和我们的分享!是的,在这个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应尽的责任,安全尤为重要。接下来,我们来认识一下我的同行,同为媒体人的宁波都市报系时政记者马涛。首先,我想问一下,作为一名媒体从业人员,您怎么理解安全生产对于一家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马涛】好的,谢谢主持人。首先,我觉得在现代社会,媒体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辐射日益加强,对人们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响日益深入。社会影响越大,越要树立和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就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就安全生产领域来说,媒体的责任之一就是上传下达,将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知识,借助尽可能多的媒体渠道传达到最广泛的受众中去,用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传达给咱们的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等人群,让大家知道、理解并应用于实际之中。接下来,就涉及到第二点了,媒体为什么要将这些知识传达出去,广而告之?因为它重要,它不仅仅和企业主,不仅仅和员工,它和我们的每一个市民都息息相关。就拿近年来影响最大的、发生在天津港的那次爆炸事故来说,遇难、牺牲的多是救援人员、工作人员,可是,有多少平民受灾?你能说安全生产只和企业有关,和老百姓没关系吗?所以,安全生产是什么?是底线,是红线,是生命线。任何人都不能也不允许在这一问题上玩忽职守、侥幸懈怠。一家企业想发展,从短期来说,可以靠资本、靠投资、靠人才、靠技术装备,但如果想做大做强,就必须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万丈高楼平地起,但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任何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如果没有规范操作、安全运营,那就相当于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引爆,到时候,不管是产值、规模、影响多么大的企业,都可能功亏一篑。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主持人】是的,这方面我和您也有同感。我们知道马记者作为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领域深耕多年的记者,到过很多现场,采访过很多事故和人员,不知道有没有可以分享的故事,能让我们有所启发?

【马涛】其实,我们常见的一些事故,就安全生产领域来说,无非是爆炸、泄漏、火灾、坍塌等等。客观地说,有些事故,确实是意外的可能性大一点,但是,大多数事故就是人为造成的,它可能是隐患埋下了许久,在某一个节点就触发了弹板,有些呢,事发突然,因为违规操作等种种原因,当时就发生了事故,轻则财产损失,重则人员伤亡。我们普通老百姓最常见的是什么?就是火灾,最典型的,就是在一些工地上的因违规电焊导致的火灾,几年前,我们电台旁边和义大道路边的建筑,还有大沙泥街上的富茂大厦起火,都和电焊有关系,都是不注意安全生产造成的。前段时间,也就是4月17日,余姚临山镇的一家公司发生了中毒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3人受伤,教训惨痛。事后调查,原因就是操作工将本应投放的硫化钠放错了水槽,在化学反应之下,产生了有毒气体,而员工虽然有自救意识,但缺乏安全防护知识,盲目施救,结果,很多人自己也倒下了。所以,安全生产很重要,自救知识也很重要。说到底,我们要牢牢树立好安全生产的意识,不能放在嘴上,还要牢记在心里,实践在我们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步骤和流程中。再小的疏忽,都可能埋下大隐患,就跟火灾一样,都是一点小小的明火蔓延成大火的,丝毫马虎不得、大意不得。

【主持人】谢谢马记者跟我们分享的这些感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经理、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赵永信,赵经理是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和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的成员,同时也是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赵经理,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者,同时也是安全领域的专家,到过看过的企业无数,在这里,对于企业如何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您有什么见解?

【赵永信】主持人好!我想从以下两方面谈谈生产型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一是树立本质安全理念,坚持安全投入到位,夯实本质安全的基石。首先选用可靠的工艺技术路线,保装置本质安全。通过技术措施来消除危险,使人不可能接触或接近危险物质,避免人在危险环境内作业。其次安全设施设计到位,企业从基础设计开始就考虑运行安全。考虑运营过程中设置多层保护功能,如报警、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保护设施,有些企业为了效益简直在“裸奔”,安全保护措施未到位就仓促开工投入生产,这是很危险的。二是树立安全文化管理理念,让安全扎根于每个人心中。这里重点谈有感领导和属地管理两个内容。1.做有感领导,强化安全示范效应。上行下效是日常生活中的常理,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一切安全事务,领导必须带头做到,让员工真正感受到领导对安全的重视,形成率先垂范,上下同欲的安全氛围。2.践行属地管理,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部分企业仅仅停留在口头的重视,出现安全管理要求没落地问题。通过属地管理,明确每个员工管理区域、管理内容和管理标准,树立我的属地安全我负责。只有做到全体员工都在践行安全,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才有保障。

安全是一种尊严,她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安全是一种文明,她是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安全生产月”虽然只有一个月,但“安全”并不只是6月的旋律。让我们一起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特别感谢由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海曙区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乐骁立为本栏目准备了5幅以安全为主题的扇面书法作品,一起来看下听众都有哪些想说的吧~


听众陈女士】:我听了这个节目以后很有感想,也很有启发。安全生产是幸福之源,通过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尽可能多渠道传递给广大群众,让大家也知道、理解,并用于实际行动中。另外也希望能够就多去办此类的宣传活动,各行各业的联动,时刻牢记安全的意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网友四明方芳芳】:主持人好!今天我打开广播就听到了这期节目,我觉得特别有意义。一直以来,我觉得今天大家更多地会关注六一儿童节,听完嘉宾和主持人的讨论之后,我以后要更加注重安全生产这块内容呢,以后会多多地关注,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听众钟钟】:刚刚是在节目中有听到马记者分享的几个案例,给我印象非常深刻。很多安全事故的起因往往都是一些不经意的细节,但是最后可能引发了非常巨大的危害,所以我想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应该是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样的理念灌注到每个人的意识中,要防患于未然,时刻牢记安全。

听众小郑】:我是一名大学生,学习的专业是企业管理这一块儿,恰好今天听了咱们今天的节目。第21个全国的安全生产月开始了,今年主题就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对于我学习或者未来工作方面都是非常贴近的,非常有帮助。我今后也会把责任这一块放在自己的肩上。

【网友大雨】:今天的节目内容准备得特别棒,特别丰富。我是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我个人认为,不光是在安全生产月,在其他的时间,企业负责人要时时刻刻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



宁波市应急安全宣教场馆“数字地图”收录了全市101家通过评定的浙江省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不仅包括安全生产、地震、消防、电力等各个行业领域的主题场馆,也涵盖了适合产业工人、青少年、社区居民等不同受众群体的功能模块,并配备一键全览、实时导航功能,市民通过“宁波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甬派app“学习强安”学习平台等多方媒介,即可在线查看场馆的详细地址、开放时间、咨询方式、体验(实训)功能及实景照片等信息,其中一批场馆还将先行首发“主播走现场”视频,极大方便甬城市民、各类中小微企业挑选就近的、合适的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场地。

今年我市将新(改、扩)建30家场馆,持续推动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助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安全知晓率、参与度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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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罗以哲

编辑:左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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