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综合广播
2025-10-3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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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6期
各位听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早八点,欢迎各位准时锁定收听宁波广播舆论监督、民生服务栏目《阳光热线》。
新的一周,由宁波市直机关工委与宁波广播电视集团联合开办的融媒访谈节目《奔跑吧!效能先锋》又准时上线了,我们会在每周的周一邀请各机关单位的效能先锋代表走进直播间,分享他们的奋斗经历,回应听众及网友们的民生诉求。
又到了“双十一”消费狂欢如火如荼开展的时刻,所以,今天咱们要聊的重点——怎么才能让大伙儿消费更放心、更省心?今天特别荣幸,邀请到了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几位“效能先锋”,来给大家支支招。如果您在消费时遇到过糟心事,或者对咱们宁波的消费环境有好建议,无论是需要咨询、维权、投诉、曝光,可以通过热线电话87001323、12315或者在《宁波阳光热线》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留言互动,分享你的想法、提出你的问题。
点击收听节目音频
先锋初登场
【主持人蒋博】有请作客今天节目的三位效能先锋: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陆梦岚,副秘书长陈洁,投诉调解处置部部长龚颖。欢迎各位!
【陆梦岚】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陆梦岚。宁波市消保委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社会组织,成立于1987年,主要职能包括提供消费咨询、受理投诉、调解纠纷、支持诉讼、制定地方性消费规范,以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

【主持人蒋博】欢迎陆秘书长!
【陈洁】主持人好,各位听众、网友好!我是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洁。我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秘书长,负责处理消保委的日常业务与综合事务。【主持人蒋博】欢迎陈秘书长!

【龚颖】大家好,我是投诉调解处置部部长龚颖。有投诉,找消协。处理消费者投诉,我是消保委的牵头人。

【主持人蒋博】欢迎!接下来,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当中,我们将和各位一起围绕着怎么才能让大伙儿消费更放心、更省心展开互动交流。
【主持人蒋博】陆秘书长,虽然,距离今年11月11日,还有几天,但是“双十一”相关的活动其实从10月份就已经启动了,这短时间以来可以说既是购物狂欢,也是纠纷高发期。今年的双11有哪些新的变化呢?这些变化中又可能会藏着哪些消费陷阱呢?
【陆梦岚】双11是商家一年中搞促销的大日子,比如淘宝平台规定所有参加双11的商品必须是全年最低价,但商家是否履约到位?商家提供的货是否和促销前质量相同?或者说是否有以次充好现象?是我们消费者最关心的事,不同的平台优惠机制、计算规则不同,有的是打折有的是满减有的是领券还有限时秒杀,到底购买的东西如何组合,在什么时间点该抢什么东西才最划算,也是消费者最关注的点,消费者可能会因为没有看清优惠规则就快速下单导致消费纠纷,商家对于秒杀信息公布不够透明等引发消费者不满,定金支付与退还的规则不清、支付尾款时间有限制,尾款没付定金还要的回来吗?等等都会导致纠纷隐患,双十一销量大客服回应慢,商家发货速度、物流速度慢于日常,这些也会引发纠纷,当然也有跟往常一样的由于商家夸大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等造成的消费纠纷。
【主持人蒋博】我记得之前节目里跟大家说过这么一个案例,这事儿很多消费者可能都碰到过:去年“双十一”,李女士看中一件大衣,提前放进购物车时标价899元。结果到了“双十一”当天,页面突然显示“原价1599元,折后799元”——表面看便宜了100块,实际上啊,这就是商家玩的“先涨价后降价”套路。结合往年的投诉情况,秘书长,对于广大老百姓而言,怎么才能识破这些价格陷阱?
【陆梦岚】好的,主持人。李女士遇到的这个问题啊,确实非常典型,我们消保委在日常投诉中也经常收到。这里我要明确告诉大家:如果商家确实存在“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这就构成了法律明令禁止的价格欺诈。
借此机会,我也给大家支几招:第一,要养成平时关注的习惯,像李女士这样提前把商品放进购物车,就是个好办法;第二,要善用比价工具,现在很多App都能查询商品的历史价格,一目了然;第三,要留意价格标注。根据规定,商家通常说的“原价”,在《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准确的提法是“被比较价格”。并且,这个“被比较价格”必须有真实的成交记录为依据,不是商家自己想写多少就写多少的;第四,最关键的是保留证据,比如促销页面的截图、订单信息、和客服的聊天记录等等。
如果真的不小心“中招”了,大家也别怕。可以立即通过购物平台投诉,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我们消保委求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而且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算。所以,咱们消费者要敢于维权。
【主持人蒋博】方法实用,听着也有底气!那除了处理这些具体投诉,咱们消保委有没有根据大数据对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梳理、分析过,比如说通过机制的变化或者工作模式的探索来帮大家守护“钱袋子”?
【陆梦岚】有这样的机制,我们通过对“全国消协智慧315”、“浙江消保在线”等平台上的投诉数据梳理、统计等,形成季度分析报告,我们通过对一些新兴领域的消费调查,比如今年开展的谷子经济、老年人知识付费等,研判消费风险,给出建议、警示。我们还深化教育引导,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建立消费教育基地等,从源头上提升大家的消费素养。
当然,消保委也不是包治百病的地方,虽然我们的投诉调解方便易得还是零成本,但我们没有监管执法的职能,面对商家跑路、重大的消费欺诈等我们也有很多无能为力的时候,这时还要依靠行政部门的力量,依靠司法审判的力量。比如我们建立了共享法庭,由法官在线指导调解,还可以在线申请立案等,实现高效解纷或诉讼立案。比如,镇海区一位消费者网购衣柜遭遇“货不对板”,板材实际厚度低于标注厚度,在调解陷入僵局后,我们通过共享法庭启动速裁程序,法官亲自上门勘验并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6000元,整个纠纷在一个月内高效解决。这样的共享法庭全市有24个,消保委与属地法院合作,大家形成合力来一起守护消费者的钱袋子。除了司法等行政力量我们还紧紧依靠维权义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形成共治共享的消费环境,目前全市有维权义工860名,维权服务站800多个,力争维权救济更易获得、维权服务更加高效。
【主持人蒋博】可以说这是一系列的组合拳。
【陆梦岚】对,根据我们经验来看,这套组合拳下来,我市的消费环境正在持续向好。我举两个例子:在镇海区某楼盘,开发商在阳台封包协议中设置多条“霸王条款”,我们迅速启动“由诉转案”机制,不仅推动监管部门对开发商依法处罚、责令其彻底整改所有不公平条款,更帮助全体业主重签了合规合同;此外,面对海曙区某婚宴酒店突然停业的群体投诉,我们依托“诉调对接”机制,与海曙区法院紧密协作,在群诉发生后的短短一个月内,就高效、平稳地完成了全部30余位消费者的退款工作,实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这些案例,从日常家居到人生大事,都体现了我们维权工作的力度与温度,也真切地说明了宁波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正在稳步提升。
【主持人蒋博】陈秘,最近咱们全市都在开展"金秋购物节"促消费活动,氛围特别热烈。除了帮助大家维权,我们也了解到消保委在促进消费、引导放心消费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上次我关注到"宁波伴手礼"的本地品牌推广,这个活动也是消保委在主导的?
【陈洁】您说得非常对!我们消保委现在的工作,简单来说,就是既要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也要做好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过去大家可能觉得我们是“事后灭火队”,如今我们更注重“事前引导”和“事中服务”,目标是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金秋购物节”是我们近期的重点工作。我想用几个场景来介绍:
场景一:不只“买买买”,更是“欢乐嘉年华”。我们联动市、区县资源,把购物节打造成融合文化、体育与消费的盛宴。市级层面我们巧妙融了首发经济、国潮非遗和“浙BA”篮球赛。市民不仅能购物,还能亲手体验竹编、泥金、剪纸等非遗,观赛同时享受周边餐饮购物优惠。大家反馈,这已不止是购物,更是一场可逛、可吃、可玩的轻松之旅,点燃消费热情的同时,也提升了整座城市的活力与温度。
但是光有热闹的氛围还不够,更需要有能打动人的好产品、好品牌来接住这波消费热情。这就是我想说的第二个场景——不只"卖得火",更要"叫得响"。
主持人刚才特别提到了“宁波伴手礼”,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一个着力点。宁波好产品很多,怎么能让它们走出本地、被更多人看见和喜爱?说实话,现在光靠企业自己打拼,难度不小。所以我们得主动出手,精准赋能——不光要帮它们“被看见”,更要让它们“会表达”。我们办的“特色伴手礼”测评今年已经是第六届,一年比一年火。今年还有一个新动作,就是推出“小红书宝藏主理人计划”,推动一批优质伴手礼企业进平台实训。为什么这么做?说白了,现在“酒香也怕巷子深”。很多老字号产品品质好、有底蕴,但在跟年轻人沟通、用新媒体讲品牌故事这方面,还有提升空间——而这,正是我们现在要重点突破的环节。
【主持人蒋博】说到与年轻消费者的沟通,我们今天就特别连线了一位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的品牌代表。让我们通过云端连线,请出今年刚获评"浙江省伴手礼"的"松青物语"(慈礼)文创品牌主理人黄女士。黄女士,您好!
【黄女士】主持人好!秘书长好!各位观众朋友们好!这次我们"松青物语"能够入选省伴手礼,我内心真的非常激动!我们品牌一直致力于将宁波的文化元素融入现代设计,但在过去确实常常面临"好产品缺关注"的困境。自从参加了消保委组织的伴手礼测评和推介活动,我们获得了更多展示机会,特别是通过新媒体赋能培训,我们学会了用更年轻化的语言讲述产品背后的设计理念和城市故事。比如,我们会把产品中蕴含的江南美学,通过短视频、图文笔记等形式生动呈现出来。现在,不仅本地游客喜爱我们的产品,很多外地朋友也通过社交平台了解到我们,专门来宁波选购这份"可带走的城市记忆"。这次购物节期间,我们的线上销量同比增长了近四倍。真心感谢消保委搭建的平台,让我们这样的文创品牌找到了与时代共鸣的传播方式!
【主持人蒋博】谢谢黄女士的分享!我想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
【陈洁】对!据我们了解,很多被评为特色伴手礼的产品,销量都实现了明显增长。这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效果——不仅仅是评个奖、发个牌子,更要切切实实地帮助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产品有了吸引力,消费有了热度,那么如何让这份热度持续,让市民消费得更踏实、更安心?这就引出了我想分享的第三个重点——狂欢不“翻车”,我们要做消费者最安心的“定心丸”,也就是我们的场景三。
在这次购物节中,我们推动所有参与商户统一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并在各商圈设立临时维权服务站,全面落实“企业先行和解”机制。同时创新设立“秘书长接待日”,由市、区县秘书长轮值坐镇,协调处理疑难投诉。活动期间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超九成。我们定期编制《消费维权动态分析报告》,推动行业从源头改进,实现从个案处理到行业规范的有效闭环。
总之,我们希望通过“营造消费场景、赋能本土品牌、筑牢维权保障”这三大抓手,让消费真正成为提振经济、服务民生的主引擎。
【主持人蒋博】感谢陈秘书长的精彩分享!通过您刚才讲述的这些生动场景和案例,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消保委工作的创新思路与扎实成效。特别是黄女士品牌成长的例子,让我们看到“宁波伴手礼”正以崭新的姿态走进更多消费者的视野。相信在消保委的专业指引与暖心服务下,宁波的消费市场必将焕发更旺盛的活力,展现更迷人的魅力!
龚部长,您一直处理一线投诉,“双十一”大促期间肯定也是纠纷高发时期,您能把其中的典型案例给我们展开分享一下吗?
【龚颖】好的,主持人。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不锈钢水槽案。
汪女士双十一期间向平台温州商家支付了518元,购买了304不锈钢水槽,收到货后发现水槽重量轻,用汤勺轻轻敲击,声音不像是钢材,倒像是塑料,怀疑不是304钢,要求退货。商家要求汪女士承担运费。汪女士则认为水槽质量有问题,运费应该由商家承担。双方协商不成,汪女士向我们投诉。
要解决这个案子,关键在于要判断水槽的材质是不是304钢。国家推荐性标准《家用不锈钢水槽》要求:产品上要有永久性的不锈钢牌号,外包装上也要有。而汪女士收到的水槽没有。
我们请汪女士询问客服:水槽重量轻、敲击声音异样,公司发的货是网购页面上标称的304不锈钢水槽吗?客服回答:是。再问:钢印打在哪里?怎么找不到?客服表示:仓库忘记对这批产品打钢印了。钢材产品的钢印怎么会在仓储环节打,客服的回答有违常理。
这两问看似简单,实际上是溯源事实、固定证据。水槽材质存疑、没有钢印,是商家发错货了吗?如果是,那么重发。而客服确认没发错货,那就证明:商家明知水槽不是304钢却冒充304钢,以假充真,构成欺诈,按《消法》第五十五条,应该退一赔三。
温州企业提出由当地部门处理,我们尊重企业意愿。理想方案是按欺诈赔偿,如果不能,又不走诉讼途径的话,则退货加一定赔偿。最后,经过投诉,退一赔一。明明是欺诈,但现实情形告诉我们,法律赋予的权益要落地,还有挺长的路要走。
【主持人蒋博】看来双十一网购维权要注意的环节真是不少,那么,从购买、验货到固定证据、交涉赔偿,关键点是什么?
【龚颖】主张权益落到实际个案的时候,要有事实、有证据、有法律依据。关键把握两点:购买前要查看商品详情页,对促销规则、商家承诺,商品质量、价格、交付时间、售后保障这些信息,要录屏截图,以防商品下架、替换后难以溯源;购买后要及时验货,发现问题立即拍照、录像、交涉,商品的内包装泡沫、外包装箱保存一段时间,不要急着丢弃,说明书、合格证、三包凭证、装箱单这一众证件要完好保存。

【市民李师傅】蒋博你好!能打进这个电话真高兴。我这事啊,说起来真是气人。我住在余姚梁弄滨溪小区,离我们家不远,今年新开了一家养生馆,里面有不少疗养仪,给老年人免费保健,附近很多老年人都喜欢去,我老伴也常去。最近,养生馆卖保健凝胶,说是降血压、抗癌,原价805元一盒,双十一优惠卖605元一盒,老伴觉得划算,前两天买了5盒,花了3000多。儿子回家看了包装,说是没有蓝帽子标识,应该不是保健品,老伴就到养生馆去退货,结果对方不同意。您看看,我们该怎么办啊?
【主持人蒋博】李师傅,您老伴买的是不是正规的保健品?遇到商家不退货的情况怎么办?我们请陆秘书长为您支支招。
【陆梦岚】李师傅,您老伴遇到的情况,我们身边不少老年人都遇到过,我给您分析分析,告诉您该怎么办。
您的孩子看得很仔细,商家如果销售的是正规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应该有蓝帽子标志,不仅要有蓝帽子标志,还要有批准文号。我们可以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输入批准文号,来核查文号的真伪。如果外包装上连蓝帽子的标识都没有,那么您老伴购买的就不是保健食品,而是普通食品。
在我们国家,不论是经营保健食品还是普通食品,商家都不能宣传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您老伴去的养生馆宣称保健凝胶可以降血压、抗癌,且不说他们销售的保健凝胶是不是保健食品,单单就这一宣传行为本身就已经违法违规了,如果证据确凿,证实商家把普通食品谎称是保健食品来销售的话,那就构成消费欺诈了。
李师傅,作为消费者,我们不能盲目轻信商家的宣传,更不能在没有了解清楚、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就付钱购买。现在,您老伴已经购买了,商家不同意退货怎么办?您可以到附近的市场监管所去求助。您住在梁弄,梁弄就有市场监管所。不知道离你们家有多远?
【市民刘师傅】你这么一说,我们家附近好像是有市场监管所。
【陆梦岚】那好,您和老伴把购买凭证准备好,带上保健凝胶向所里反映情况,每个市场监管所都有我们消保委的消保分会,分会的调解人员会帮助您的。
【主持人蒋博】随着社会的老龄化,“双十一”战场已经从线上延伸到线下,“保健市场”成为商家围猎老年人的必争之地。
【陆梦岚】主持人说得是。“保健消费”是很多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刚需。我们消保委联合多个部门,持续开展“护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品市场的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同时,我们也在各个社区大力推进“老年消费教育大讲堂”,邀请专家揭露常见骗局,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我们还会在社区招募“银发消费维权志愿者”,让更多像李师傅这样的听众朋友参与到维权宣传中来,“社会帮助+老年人自助”,共同守护好老年朋友们的“钱袋子”。
【消费者“柴女士”】上个月我在一个直播间看到主播在推销“特大号”的进口黑虎虾,主播当场用尺子量了有20厘米长,还保证“到手和直播一模一样”。我立刻下单了3盒,结果收到货发现虾的大小几乎全部缩水了一半,而且也不新鲜。找商家理论,他们却说“生鲜商品概不退换”。我想问一下,遇到这种直播间说得天花乱坠,收到货却完全不一样的情况,我们消费者该怎么办?
【陈洁】柴女士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遇到的这个案例非常典型,我们最近也处理过好几起类似的直播带货海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针对这种情况,我给您几个建议:
首先,我要明确告诉你,商家交付大小缩水一半的黑虎虾给你,再以“生鲜商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处理是不合理的。网购商品基于非现场购物,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5种商品除外,其中包括鲜活易腐的生鲜商品,但这一除外的前提是商家诚信经营。如果商家以小一半的虾代替“特大号”交付,再以“生鲜商品概不退换”为挡箭牌回避履约,那么这个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于法无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应当与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直播时展示的样品和承诺,就是商家的承诺,必须兑现。
【主持人蒋博】这个问题确实是直播带货中的典型问题。针对这类直播购物维权,关键点和难点在哪呢?
【陈洁】第一是证据保存要全面。不仅要录屏保存直播时的宣传内容,还要保存商品链接、下单记录、支付凭证。收到货发现不符时,要立即在开箱时录制视频,最好能有测量、对比的过程,就像你提到的虾的大小问题,可以当场用尺子测量并录像。
第二是维权渠道要选对。除了直接与商家协商外,一定要通过直播平台进行投诉,因为平台对入驻商家负有管理责任。同时,你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消协热线87324385投诉。
第三是维权主张要明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你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在你这个案例中,商家直播展示的产品与实际发货严重不符,已经涉嫌构成欺诈。
这位网友,如果你还保留着相关证据,欢迎拨打我们的投诉电话87324385反映诉求,我们会帮你跟进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直播购物时不要被“限量”“秒杀”等话术冲昏头脑,要理性消费,记得保留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听众吴先生来电】我住在慈溪,我想投诉一下我遇到的双十一购买红酒的纠纷。今年9月14日我在抖音平台上买了“红酒贵族”这种红酒,当时价格是68.8元/瓶,我买了10瓶,国庆家人聚餐,大家喝了之后感觉都不错,想着如果双十一有促销就多买一点,后来看到果然有促销,买50瓶以上按63.3元/瓶,买100瓶以上按53.3元/瓶,我和家人商量,就买了100瓶,10月15日下的单,按双十一促销价来算。购买之前,我专门向客服确认了要和我9月下单的酒是一样的酒,味道一定要保证,客服保证味道肯定一样。等我18日收到酒之后,把之前买的酒进行了对比,味道相差很大,幸亏我之前买的酒还有,我向客服反映了,这样的味道我肯定不要,客服打电话和我联系,最终也承认了,承诺我退货退款。我把酒寄回给商家,商家是镇海的公司,物流显示对方10月26日收到货,但退款始终拖着,我向你们求助,请帮我解决。
【龚颖】好的,这位听众,您描述的案情,我基本了解了,您网购“贵族红酒”,镇海商家承诺味道一致,但未如实履约,两次收到的红酒味道相差很大,答应您退货退款,收到退货红酒之后一直没有退款。这个案子我们受理下来进行处理。请您把电话姓名留给导播,节目之后,我们会联系您。请您提供与案情相关的记录、证据,我们查看了解之后,向商家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双方调解处理。
就目前情况而言,如果消费者提供信息属实,证据完整,那么投诉要求合情合理,商家应该按照承诺履行约定,交付味道一致的红酒。如果交付不了,承担履约不能的后续承诺,退货退款,消费者完成退货,商家应该完成退款。
【主持人蒋博】说到未来,现在消费方式越来越多新花样,咱们的维权工作肯定也得跟上趟。陆秘书长,接下来市消保委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有什么新动作和规划吗?
【陆梦岚】谢谢主持人。说到未来的工作,我们确实是既有规划,也充满了期待。接下来,我们要着力打造“三治(智治、品质、共治)促优享”的消费新生态。
一是以智治构建现代化维权体系。探索建立“消保智能体”,从三个维度提升维权效能:面向消费者提供“即问即答、一键调处”便捷服务和“消保帮您选”贴心指南;面向企业开展权威高效智能星级评价;面向工作人员是“随身智囊”,全方位提升工作效率。强化信用约束激励机制。把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与信用宁波网打通数据,增强信用治理的协同性与实效性。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共享法庭”嵌入到消保智能体,实现法官一键连线,委员单位数据共享,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与公信力。二是以品质激发多元化增长动能。深入实施“暖心消费”品牌战略,持续做强“宁波伴手礼”等系列IP,建立长三角等区域联动促消费机制,实现消费者为了“打卡一场活动、一个商圈”而“打卡一座城”的消费新生态。创新教育模式提升全民消费素养。把消费知识生动嵌入到大型赛事、演唱会、脱口秀、音乐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中,让消费教育无处不在、深入人心。建立健全品质消费评价标准与机制,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标准互认与合作,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构建以质取胜的供给新生态。三是以共治凝聚集成化维权合力。在市县两级消保委全域完成换届基础上,强化委员会的组织功能。深化与委员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常态化协作,增强治理合力。提升专业支撑能级。培育一批品牌调解工作室和维权能手,推广一批特色工作法,为消费环境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和智力支持。
【主持人蒋博】谢谢秘书长今天的节目已接近尾声。再次感谢四位嘉宾的分享与交流,也感谢各位听众、网友的积极互动。消费维权无小事,它既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晴雨表”,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希望今天的节目能让大家对消费维权多一份了解,对宁波的消费环境多一份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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