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综合广播
2026-05-09 17:16
24116次
1600多起纠纷,调解成功率98%以上。
这些数字,都压在李雅一张办公桌上。
镇海区综治中心二楼,“劳模李雅”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的门虚掩着。桌上右侧是本周要处理的卷宗,左侧是还没对接完的案件。临近下班,手机响了:“李姐,有两个工人要来调解。”她应了一声,笑了笑:“又得晚走了。”
她的工作室,是全市首家完整常驻区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的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
但这个故事的主角,远不止她一个人。
她背后,是镇海区总工会“商调裁诉执督”六位一体工作机制,是宁波工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大网。
一位劳模:
“七心大姐”的调解之道
细心、耐心、爱心、诚心、同理心、责任心、宽容心——李雅被大家称为“七心大姐”。
她的手机通讯录里,存着2000多个联系人,大多是镇海的企业方人员。“他们经常打电话来咨询,我做的不只是调解纠纷,更是在预防纠纷。”
李雅最常用的,是“背靠背调解”。
有一次,为帮一名职工争取1000元经济补偿金,她和企业来回周旋了整整40分钟。“既要考虑职工,也要考虑企业权益,这叫‘双维护’——跟企业讲利弊、讲人情,跟职工讲法律、讲现实。”
2023年,两名四川籍行车工找到李雅。工伤,一个七级,一个十级。
公司没交社保,老板跑了。接手的是一位1998年出生的年轻人——老板的儿子。
“我爸把债都留给了我,”他对李雅说,“我现在开滴滴还债。”
李雅没放弃。她通过监察大队查到企业信息,又得知工人在云南投过商业险。两个多月,数不清的长途电话,跟保险公司反复核实。
最终,七级工伤获赔23万元,十级获赔6万多元。剩下2万元,那位开滴滴的年轻法人分十个月还清。
工人拿到钱那天,李雅说:“看到他们拿到钱,我就觉得值了。”
也有很多人,是冲“打官司”来的。
李雅总是一笔一笔帮他们算:“打官司耗时耗力,就算赢了,执行也要时间。不如先试试调解,落袋为安。”不少人听了劝,最终在调解桌上拿到了实实在在的补偿。
一个体系:
从“单打独斗”到“全链协同”
李雅的“七心”能落地,靠的不是她一个人。
2021年起,镇海区总工会协同人社、法院等部门,搭建劳动争议“商调裁诉执”全链条联动机制。同年,李雅工作室搬进区综治中心。
综治中心是政法功能的前沿阵地,汇聚了多部门力量,旨在让矛盾纠纷在“一扇门”里得到预防和化解。“入驻后,我们工作室与仲裁、监察、人民调解等窗口在一栋楼办公,案源更多,联动也更顺了。”李雅说,她的“七心”能落地,团队和制度少不了。
她的工作室,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和6名工会律师志愿者。需要司法确认,直接找法院出确认书,不履行就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拿不准,“抬脚上八楼,找仲裁员当面请教”。
2024年,16名工人神色焦灼走进了综治中心——承包商人间蒸发,他们几个月的工资打了水漂。
李雅与监察大队连夜核对考勤、一笔笔算清欠薪数额,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终于从企业方那里撬出了承包方的下落。监察大队的责令整改通知书随即送达,限期内不支付就要面临重罚,最终,15名工人的工资一分不少地进了口袋,剩下那一个,也在持续跟进中有了着落。
数据最能说明问题:
工会专窗年受理劳动纠纷600件次,占中心业务总量三成。工作室年调解案件从300件攀升至560件,满意率超过98%。通过前端调解分流,镇海区进入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年成讼量稳定在百件以内,仅占全市同类案件的5%左右。
一张网络:
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宁波解法”
镇海的探索,不是孤例。
在宁波,工会正像一个“前沿探头”,发现风险,快速启动协商、调解、仲裁,甚至支持起诉。
2019年,宁波工会就会同人社、法院推出“调裁诉”联动模式,实现劳动争议“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后来被全国总工会推广。前年,“工会+N”协同监督机制落地,联合多部门出台“一函两书”联动机制,维权处置的权威性与实效性进一步提升。
这张网,正在越织越密。
如今,全市已建成130个区域性工会调处工作室,近三年调处劳动争议23000多件。2000名工会调解员、153名执业律师加入。所有区(县、市)工会已全面入驻综治中心。根据各地实际,市总工会还推动街道(镇乡)以上工会采取常驻、轮驻或随叫随到等方式全面入驻综治中心,在重要时段组织、参与风险调度、会商研判,让调解力量真正沉到一线。
同时,宁波工会探索片区化服务模式,按照每50家基层工会或5000名会员划分一个片区,配备指导员、片区长、专职工作者,整合劳动关系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推动基层末梢变为“治理前哨”。
目前,全市已设立劳动关系监测点462个,培育省级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先行点13个。
从李雅的调解桌,到镇海的六位一体机制,再到覆盖全市的“调裁诉”联动网络,一张基层治理之网正在宁波织密、织牢。
“调解不是和稀泥,是真正帮人解决问题。”李雅这句话的底气,来自一个劳模的坚守,更来自她背后那越来越坚实的一张网。(郁诗怡)

李雅(左一)
声明:在宁波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分享之用,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联系我们审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