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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6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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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第一!阿迪达斯被罚
5月12日晚上
“阿迪达斯被罚”冲上热搜第一
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迪达斯中国)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园市监处字〔2021〕00115号,处罚事由为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处罚结果为罚款50000元,处罚单位为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
阿迪达斯中国成立于2007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JAN HENDRIC HEINEMANN,注册资本1.8亿人民币,由ADIDAS BETEILIGUNGSGESELLSCHAFT MBH全资持股。
据了解,就在5天前,阿迪达斯发布了其2021年第一季度财报。2021年第一季度,大中华区已经成为阿迪达斯第二大市场。在大中华区销售额为14.02亿欧元,仅次于欧洲、中东和非洲市场(EMEA)的17.70亿欧元。大中华区市场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26.6%。
从增长幅度来看,大中华区也成为唯一增长幅度达三位数的地区,销售额同比增长156%,而欧洲、中东和非洲市场的增长仅有8%,北美市场增幅也只有8%。在细分市场之外,欧洲、中东和非洲市场受长期封锁的负面影响最大,3月份欧洲的开店率降至50%以下。截至第一季度末,阿迪达斯在全球的开店率为89%。
据了解,H&M、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遭遇抵制的新疆棉事件发酵于3月底,该事件对中国市场的影响还未体现在2021年第一季度财报中。但据国际评级机构晨星(Morningstar)报告显示,今年4月,天猫平台中阿迪达斯、耐克、优衣库等热销品牌销售额出现“腰斩”,分别同比下滑了78%、59%、20%。与此同时,更多消费者转向了李宁、安踏等中国运动服饰品牌。晨星称,李宁旗下的高端时尚线中国李宁4月在天猫的销售额增长超过800%。
ZARA因以次充好被行政处罚
同日,ZARA因以次充好被行政处罚
也冲上热搜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ZARA关联公司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
4月28日,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书,对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予以处罚,处罚事由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0.123103万元,罚款0.707681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单位为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该公司曾多次被行政处罚,处罚事由包括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福州浦上大道分公司所销售的“ZARA”品牌产品,货号分别为4302/605/800牛仔裙子、2423/520/010男式鞋子、2422/520/040男式鞋子被判定为不合格,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第二分公司所销售的货号为8601/530/105“ZARA”品牌男童凉鞋和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富春路分公司所销售的货号为2600/531/100“ZARA”品牌女童凉鞋被判定为不合格。这五款产品标称的生产单位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193号。我局于2021年2月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当事人所销售的两款被判定为不合格的“ZARA”品牌产品,货号分别为2422/520/040男式鞋子、8601/530/105男童凉鞋的货值共计2611.54元,获利共计557.44元。库存为0。当事人所销售的三款被判定为不合格的“ZARA”品牌产品,货号分别为4302/605/800牛仔裙子、2423/520/010男式鞋子、2600/531/100女童凉鞋的货值共计7076.81元,获利共计1231.03元。库存为0。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针对当事人销售产品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责令停止销售涉案不合格产品;罚款人民币柒仟零柒拾陆元捌角壹分;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贰佰叁拾壹元零叁分。针对当事人销售产品的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
天眼查App显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法定代表人RAMONRENON TUNEZ,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经营范围含货物进出口;服装服饰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该公司由INDUSTRIA DE DISENO TEXTIL,S.A.全资持股。
来源:央广网 中新经纬 南方都市报
值班编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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