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远离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这份指南请您收下
新闻综合广播      2023-07-05 14:41 86569

伴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以及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出台,越来越多的旅客将海南选为旅游第一目的地,不仅可以欣赏海岛风光,还能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带来的实惠。

但这也让不少不法分子察觉到有“利”可图,他们利用旅客的侥幸心理,让其代购、带货,最终双双身陷囹圄。今天(7月5日),宁波海关缉私局科长孙淮做客FM92.0《法治时空》直播间,为大家解答“套代购”!

“套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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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套代购”?

“套代购”是 “套购”和“代购”两种走私违法行为的合称。近年来伴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以及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出台,去海南旅游的游客可以在岛内免税店享受免税购物消费,而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政策进行走私,产生“套购”和“代购”行为。“套购”是指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并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牟取非法利益行为。“代购”是指利用自己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并收取代购费报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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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及法律规定

以刑事案件为例,张三组织招揽、利用他人购买海南岛离岛免税商品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并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例如:李四与张三通谋,明知张三从事利用离岛免税政策走私免税商品违法活动,为收取报酬,利用其自身额度为张三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偷逃应缴税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个人“套代购”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至50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税额一倍至五倍罚金,50万元至250万元,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走私货物、物品没收、追缴,有收益的没收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个人“套代购”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下的,处罚没收全部走私货物、物品,或者追缴等值价款,没收收益,可以并处三倍税款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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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相关警示?

希望广大听众朋友们,通过这次节目给自己普及以下“套代购”的相关法律风险,也给周围亲朋好友提个醒:您应当自己充分享受海南岛离岛免税购物,务必远离“套代购”走私风险,不要贪图小利,组织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套代购;也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为他人代购、带货牟利。海关缉私民警们祝愿听众朋友们海南旅游和购物畅享好心情。

最后,小编郑重提醒广大公众朋友,不要贪图小利,组织利用他人套购,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为他人代购、带货,不要触碰走私违法的“高压线”,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主持人:宏伟

编辑:左安安

编审: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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